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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气象灾害防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建立健全雷电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和隐患治理体系,梳理完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所有人及使用人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边界和内容,最大限度地减轻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拟制发《雷电防护装置所有人及使用人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清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落实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按照《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9号)《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的规定,现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可按照如下渠道反馈:
1.发送邮件至邮箱:tjqxjfgc@126.com
2.拨打电话:02223370823
3.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807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收
特此公告。
雷电防护装置所有人及使用人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清单.docx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落实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工作清单.wps
天津市气象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