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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4

成都先天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12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的《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气罚〔2025001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义务。

2026120,我局对你单位作出《气象行政执法催告书》(催告2026001号),采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气象行政执法催告书在天津市气象局官网进行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气象行政执法催告书》催告2026001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催告内容有异议或者存在执行困难,可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天津市气象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天津市气象局)

联系电话:022-23348372

气象行政执法催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