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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天津气象局与天津港、中远海运共建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8-18

8月18日,天津市气象局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事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在气象预警服务、海上安全监管和港口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专业和技术优势,重点加强在海上气象精准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气象保障、海洋气象科研、港航气象应用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全力保障天津港智慧、绿色、高效、安全发展,服务天津港综合竞争力提升,扶持港航气象产业生态发展。

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着力健全和完善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机制,强化对险情信息、气象信息、港区生产作业信息等数据资源共享,气象与海事部门积极向天津港共享港口沿岸气象监测信息、港区航道信息和船舶气象观测信息等,大力推动海洋气象新技术普及应用,为天津港科学防范和应对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险情提供科学依据;将着力健全重大气象灾害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互访、交流和联合演练,科学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助力提升天津港口及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将联合加强科研合作,重点围绕港口管理、锚地管理及海上船舶交通管理等领域,联合开展港区及海上作业影响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开展海上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研发影响港区及海上作业安全的大风、能见度、雷电、降水等风险指标,开发基于影响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产品,共同推动港航气象服务技术转化,助力提高发展高质量和效益,为天津打造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和智慧港口、绿色港口保驾护航。

同日,天津市气象局还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共建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合作协议》,正式挂牌成立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部业务经营中心和天津中散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为港航服务中心具体业务落实单位。

三方将紧紧围绕服务建设“海洋强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整合优势资源,创新服务体制,建立港航气象服务平台,组建港航气象服务团队,依托天津气象部门技术研发能力,为港口、海洋等各产业打造定制化气象产品,并将重点面向环渤海、东北亚,辐射全球海域范围开展气象服务,推进港航气象服务更好地保障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

重点开展港口气象服务,建设港口气象服务系统,为港区运输、码头装卸、船舶进出港、船舶引航、海洋工程等不同生产环节提供精细化、定制化气象服务产品,最大限度保障作业安全、提升经济效益;将重点开展航线气象服务,为航线规划设计与决策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信息,助力风险分析及效益评估;将以港口、航线气象服务为基础,不断拓展海上工程作业、海事交通管理、邮轮母港运营等气象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海洋气象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