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要闻_天津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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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确立试点方案推进研究型业务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 2019-11-08

近日,天津市气象局制定印发《研究型业务试点实施方案(2019-2021年)》,紧紧围绕中国气象局《研究型业务试点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以智慧气象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进研究型业务试点工作,促进气象业务与科研融合发展,大力提升气象业务科技含量。

根据《实施方案》,天津市气象局积极研发基于5G通信技术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技术。目前,正在研发基于5G的基站设备和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平台,并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试点建立应急组网,面向周围1至10公里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测试,达到千万级用户5分钟内、靶向区域10秒内发布到用户终端的效果,同时实时获取发布反馈。

天津市气象局以“智慧气象”建设工程为依托,大力推进自动观测、智能网格预报和智慧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无人机气象探测应用技术、建筑节能预报技术、暴雨内涝预报预警技术等,建设天津海洋气象观测试验基地,建立集天气、环境、海洋、气候、检验评估、服务、大数据共享等为一体的集约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平台,提升大城市防灾减灾服务能力。

天津市气象局将集中力量发展海洋气象业务,聚焦海事安全监管、港口航线运行、海上工程管理、港口经济发展四个方面服务需求,发展海气耦合预报模式,完善海洋气象业务服务运行体系,提升海洋气象精细化预报能力,承接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的海洋气象功能,为环渤海及海河流域提供预报支持。

围绕研究型业务试点先行的重要领域,天津市气象局将积极制定和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奖励办法和人才激励办法等,充分发挥创新团队作用,探索建立适应研究型业务发展的综合评价机制和人才管理机制,为适应新时代研究型气象业务发展夯实基础。(朱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