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6:19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宝坻区气象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畅通信息渠道,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一年来,宝坻区气象局针对重要会议、重要人事任免、机构职能以及其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公开,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纳入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主要通过信息公开栏和市气象局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执法信息由市局统一收集在天津市气象局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提升工作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宝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纳入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在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人员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机制,按要求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规范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制定之前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落实落细。

      二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强化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