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6: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滨海新区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气象局、滨海新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

滨海新区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党组书记、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要求,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业务水平。

(三)加强主动公开

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许可类有关情况公开。雷电灾害鉴定、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类有关情况公开。通过地方电视台、单位微博、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信息宣传平台做好气象局业务标准化清单和气象局权责清单的公开及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等工作。

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滨海新区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公开,但是还存在不足:一是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滨海新区气象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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