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17:5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http://tj.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联系电话:022-2333359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津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天津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天津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天津市气象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天津市气象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部门概况、领导信息、公开办法、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公众留言、局长信箱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19年,天津市气象部门在天津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继续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可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天津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天津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及时对汛期气象服务、灾害天气预报服务和“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进行了宣传。

2.新闻发布会。2019年,天津市气象部门主要围绕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汛期气象服务、突发灾害性天气等开展社会媒体集中采访、新闻发布会等共21次,发布新闻通稿92篇。

3.新闻媒体。通过新华网、人民网、北方网、《中国气象报》、中国天气网等众多新闻媒体,每天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在“3·23世界气象日”和“5·12防灾减灾日”期间,积极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开展专家访谈。2019年,天津市气象部门在新华网、人民网及天津卫视、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积极发稿,在中国气象报发稿123篇,在中国气象局CMA网站共发稿16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1435.955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天津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公众互动交流模块有待优化,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2020年,天津市气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改进公众互动交流模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