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18:0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http://tj.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联系电话:022-2333359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津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天津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天津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天津市气象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天津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落实《天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天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天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在天津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天津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098.44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天津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天津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我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