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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2020年10月13日 文号:津政办发〔2020〕25号
效用状态: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实现天津高质量发展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综合实力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在城市气象、海洋气象、安全气象等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9%;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60分钟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以上,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3%;气象灾害减损率达到97%;在全国公众气象服务评价中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88分左右。基本建成智慧气象助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北方国际航运气象保障核心区和气象科技创新发展先行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重大风险的能力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全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发挥市、区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作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职责清单,夯实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职能,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气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完成主要气象灾害精细化风险区划,提高气象灾害风险实时动态研判能力。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制定和实施。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全域科普宣传教育体系。强化气象应急队伍和基层气象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专业化装备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协、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

3.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快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全媒体融合发展的信息传播体系,构建精准、直达和广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广播电视、移动通信运营部门要及时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畅通预警发布绿色通道。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和运行保障,保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人防办、武警天津市总队,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气象服务能力。开展面向城市供电、供水、供气、清融雪智能管理的专项气象服务,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发展满足生产、运维、效益管理的智慧能源气象服务。加强大风、雷电等灾害天气影响评估,开展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加强城市内涝、农田渍涝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加强航空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高速交通气象服务水平,巩固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效能。发展轨道交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预报服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民航天津空管分局,各区人民政府)

2.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能力。构建与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网和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都市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和农业气象大数据平台,开展智能精准的“直通式”服务。加强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技术研究,深化小站稻气候信息溯源及全生育期精细化气象服务,助力小站稻振兴,保障粮食安全。(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涉农区人民政府)

3.提高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气象服务能力。健全港口和航线的大风、大雾、强对流天气监测网。强化港口作业、海上交通、海洋工程等气象保障服务和海上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建立港口不同功能区、海上交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评估服务业务。加强海洋气象灾害防御、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联动。(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海事局、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4.提高民生气象服务能力。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区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市公共气象服务社区全覆盖。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康养产业的气象服务能力,为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特色服务。在武清区开展健康气象为民服务示范区建设。强化气象科普教育供给能力,健全气象科普场馆体系,加强气象科普示范校园建设,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教委、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服务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能力

1.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海洋—近岸—内陆”的大气环境边界层综合监测带。加强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应急管控能力。开展分区城市大气环境容量动态评估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气象决策服务,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优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沙尘天气精细化监测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2.增强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加强对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736平方公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立体化生态气象监测网建设。增强基于高分系列及其他国内外多源卫星遥感数据的生态气象评估。开展重点生态领域生态功能价值评估,发展气象条件贡献率定量评价技术。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气象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气候变化模式技术研究。研发适应气候变化的弹性城市建设与运行气象服务关键技术。建立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能源、交通、城市规划建设、农业、人体健康等影响评估模型,实现对“三区、两带、三环、多廊”等生态工程的气候效应预估。(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

(四)加强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发展智能观测业务。实施智慧气象工程。建设“渤海—滨海—城区”的海洋大气要素垂直观测带。布设自动雪深观测站、多要素智能气象站、大气垂直观测站、太阳能辐射观测站和雷电监测站。强化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天津数据与应用中心能力建设。充分利用铁塔基站、智能灯杆等社会资源,建立大城市社会化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增强气象装备智能化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智能预报业务。强化数值预报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气象预报中的融合应用,大力发展无缝隙、智能、精细、数字气象预报技术,着力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气候趋势预测水平。强化气象数据在社会管理中的综合分析及应用,建立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

3.发展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智能感知、精准泛在、情景互动、普惠共享的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加强行业气象服务数据汇集和大数据的挖掘,面向农业、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的气象服务。建设辅助决策气象服务支持系统,向政府和有关涉灾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风险决策支持服务。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展智慧气象助力智慧城市、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4.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探索建立促进气象数据资源开放和流动的制度规范,推动气象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应用,打造权威统一的气象数据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资源,扩充气象高性能计算能力至每秒184万亿次浮点运算。建设具有海量数据处理、大规模分布式训练、自动化模型生产的气象人工智能通用开发平台。完善“云+端”业务模式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气象技术装备工程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现代化支撑能力

1.加快推进气象技术装备工程建设。建设5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推进国家级海洋气象装备保障(天津)基地和国家级海洋气象仪器研发与外场实验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气象雷达实训基地和气象探测装备(雷达)研发中试基地。建设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国家气象科技基地。(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耕云”行动计划。完善云水资源综合监测系统,增强飞机探测和作业能力。加强跨区域的增雨防雹联合作业。推动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各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民航天津空管分局、天津警备区,涉农区人民政府)

3.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加强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技术科研攻关,加强1公里分辨率的数值天气预报研发及应用。以极端天气、复合污染对健康影响和健康防护为重点,开展联合攻关研究,研发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气象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中日韩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部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市合作,形成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合力。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有关单位责任,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各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气象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气象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合作,在气象关键技术、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202010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