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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气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地方)

一、部门主要职责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协调下,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制定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计划,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认定并监督管理;管理气象资料的共享、使用工作,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工作;组织气候资源调查、气候区划工作,围绕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服务、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气象设施建设,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审查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市的涉外气象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气象局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为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由市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788.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8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15.3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69.3万元、事业预算收入4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3.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788.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85.5万元,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城市自动化积水监测预警技术及系统的研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5.9万元,主要用于预警信息发布、预警科普宣传以及所属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基本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6万元,包括办公费4.2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1.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4.7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3.8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万元。主要项目是:机关运行资本性支出1.2万元,市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系统运行维护项目46万元,防灾减灾及预警科普宣传项目1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无相关资产的部门,请在说明中的对应下划线上填0,不要删减模板中的任何文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表:天津市气象局2020年部门预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