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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了《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减免保险理赔气象灾害证明服务费的通知》(气办函〔2013〕162号),要求各级气象部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受灾的个人客户提供灾害证明免收服务费,为受灾的企业客户实行减少或免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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